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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模拟试卷(4)(6)

2012-08-02 10:17 政法干警考试 https://sc.huatu.com/zfgj/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四川华图教育网

【导读】2012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模拟试卷(4)



  11.A【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行为。本题可用排除法。


  12.B【解析】《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只有一个即受害人的故意。受害人故意包括两种情况:一为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即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损害;二是受害人故意实施违法行为。”故选B。


  13.A【解析】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14.C【解析】要注意对基本知识的掌握,此题依无因管理的定义可得出答案为C。


  15.A【解析】《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


  16.C【解析】按份共有亦称分别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的共有。故选C。


  17.C【解析】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0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只准使用一个名称”。故答案为C。


  18.D【解析】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没有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情况下,可由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其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所以不是仅有公民才能担任监护人。故选D。


  19.C【解析】健康权主要指的是身体功能的完整,而身体权主要指的是身体部件的完整。


  20.A【解析】合伙人转让其出资份额,必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故选A。


  21.D【解析】ABC都属于具体人格权,只有D项属于一般人格权。此外,还包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


  22.A【解析】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3.D【解析】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原则包括以接受继承为前提的原则、限定继承原则、有序清偿原则、连带责任原则、保留必留份原则。


  24.C【解析】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合法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25.D【解析】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包括组织)签订的,遗赠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亡后按协议规定转移给扶养人所有,扶养人承担对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因此是债权合同,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26.D【解析】D项为正当防卫行为,正当防卫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为了保护公共利益、自身或他人的合法利益,对于正在进行非法侵害的人给予适当的还击,以排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正当防卫行为是合法行为,因此,《民法通则》第128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行为应具有一定的限度,否则可能防卫过当,而防卫过当是违法行为。ABC均为侵权行为。


  27.A【解析】交付是指物品占有的转移。交付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简易交付:即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2)占有改定:即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则在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3)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让与,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4)拟制交付:即出让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仓单、提单)交给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


  28.C【解析】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9.D【解析】除选项D外,ABC三个选项均为构成要件。


  30.D【解析】三人构成共同侵权,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148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教唆、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甲是教唆,丁是帮助,但是不影响他们承担连带责任。”


  二、判断题


  31.×【解析】人格尊严不受民事主体行为能力、文化程度、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因素的影响,所有民事主体所应获得的最基本的社会地位和最起码的尊重是一样的。


  32.√【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除法律规定以外,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解除的,当事人不承担责任。


  33.√【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对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侮辱和诽谤两种形式。


  34.×【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诉讼时效的起算。由于诉讼时效的适用是以权利人能够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为前提的。一般来说,权利人在侵权行为发生之时便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所以《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本题只表明诉讼时效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没有“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犯了不周延错误,故判断不正确。


  35.√【解析】追及性是抵押权的性质之一,即不论抵押财产落入何人之手,抵押权人皆可追及该财产行使权利。


  36.×【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78条的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37.×【解析】对承揽中的意外损失不负担责任是定做人不是承揽人。


  38.×【解析】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在以法人的名义进行意思表示时,该法定代表人与其所代表的法人是同一主体,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组成部分,其所表示的意思就是法人的意思。而在代理关系中,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代理人可以独立为意思表示。


  39.√【解析】债权人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40.×【解析】根据《继承法》规定,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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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Pae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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