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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政法干警民法学预测模拟试卷(3)(8)

2012-08-01 18:28 政法干警考试 https://sc.huatu.com/zfgj/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四川华图

【导读】2012政法干警《民法学》预测模拟试卷(3)



  28.D【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本题中张三与李四属于共同侵权,对王五要承担连带责任。但三人协商后约定了张、李承担按份责任,属于三方合意行为,不违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有效,对三方都有约束力,因此可以排除张与李的连带责任,所以应选择D。


  29.D【解析】物权的取得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之分:前者是指不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而是依据法律直接取得物权,如因先占、取得时效取得一物的所有权;后者则是指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取得物权,如因买卖、赠与取得物的所有权。ABC均为原始取得。


  30. C【解析】A选项具有紧急避险情形而具有合法性;B选项中是相邻权而具有合法性;D选项是合法的续租行为,不是侵权行为。只有C选项构成侵权行为。


  二、判断题


  31.×【解析】根据我国民法理论,免除是债权人的单方法律行为,不需要债务人的同意。


  32.√【解析】民事法律关系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国家参加民事法律关系时,它与其他民事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


  33.√【解析】物权关系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因此是绝对法律关系。


  34.×【解析】根据《担保法》第89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5.×【解析】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尚未出生的胎儿还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不是民事主体。我国法律规定,在继承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其目的是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但这并不是说我国法律承认胎儿享有继承遗产的民事权利能力。


  36.×【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


  37.√【解析】留显权在符合一定的条件时,依法律的规定产生,而不是依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设定的。


  38.X【解析】代位继承适用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案件,而转继承适用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案件。


  39.√【解析】《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同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经定的除外。题干符合《民法通则》第72条的规定。


  40.√【解析】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代理人在紧急情况下转委托无须经被代理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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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Pae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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